8/5 (六) 戀人--Ngohah (晚場19:30)

下一步

活動時間 /

2017/08/05(周六) 19:30(+0800)

活動地點 /

松山文化創意園區 1號倉庫 ( 110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活動票券 /

  • 早鳥票

    (2017/06/27 18:00(+0800) ~ 2017/07/10 12:00(+0800))
    TWD$425 結束販售
  • 孩童票

    (2017/06/27 18:00(+0800) ~ 2017/08/05 19:30(+0800))
    TWD$100 結束販售
  • 一般票

    (2017/07/10 12:30(+0800) ~ 2017/08/05 19:30(+0800))
    TWD$500 結束販售

協辦單位 /

花蓮縣玉東國中、花蓮縣德武國小

入場訊息 /

觀眾席採自由入座,演出前30分鐘開放入場 本演出不開放6歲以下孩童入場,6歲-12歲孩童如欲觀賞,請選購孩童票,一人一票入場

購票福利 /

6/27-7/10中午前 購票享早鳥優惠85折 (孩童票恕無享早鳥優惠);本演出不開放6歲以下孩童入場,6歲-12歲孩童如欲觀賞,請選購孩童票,一人一票入場;觀眾席採自由入座,演出前30分鐘開放入場

「這一大片濃霧吃掉了我的意志,等待過久,我幾乎忘記,我曾經是一個獵人。」——男人的夢之二 :鍊

「無比飢餓,沒有任何東西能塞飽我的胃。獵物不曾出現,即使出現,我未曾知曉如何擁有。」——女人的夢之二:戀

 

部落裡最後的獵人,與最初的戀人的故事。

 

狩獵乃原住民傳統的生活模式,他們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自有一套狩獵哲學。然而,隨著時代變遷,這項傳統在現代文明的價值裡,變成一項禁忌。狩獵若非在特定規則底下進行,被視為觸犯法律,部落裡,獵人尊貴的地位,而今背負著偷竊的原罪。

《戀人》將藉由一對男女的對話,呈現文明與傳統間的掙扎衝突。這是兩個夢,在男人的夢裡,他從尊貴的獵神,一覺醒來變成一隻困獸。女人的夢,初始,她便說明自己告別的理由,「我們終究無法靠原本的樣子繼續生存下去。」她選擇走向權力與慾望的獵場,無止盡地狂歡與前進,等待永遠不會擁有的獵物……

本演出將集合花蓮德武國小、玉東國中的原住民舞者共同演出。現場並邀請排灣族歌手桑梅絹(seredau),阿美族歌手蘇木成(sufin)樂手演出,以一種更原始的力量,呈現狩獵哲學對現代文明所提出的質疑與吶喊。

 

舞作章節:

 

男人的夢之一:獵

男人的夢之二 :鍊

女人的夢之一:人

女人的夢之二:戀

戀人的夢

 

編舞者:蕭紫菡

舞者:苓雅部落舞者X蕭紫菡

苓雅部落舞者:張瑋釩、黃華宣、陳駿、陳鈺興、黃惠妮、林詩涵、鄭心綺、潘雅琪、黃緯婷、曾邘蓉、楊翔淇、張沛慈、曾筱珊、楊宗翰、曾囿淨、曾宇捷、曾芸恩、邱鈺萱、黃聖傑、黃緯哲、邱俊豪、楊翔宇、林瑋甯、楊佳蓉、曾俊奕、楊昌龍、黃華鳳、王玉如

客席舞者:王鎮倫

歌手暨樂手:桑梅絹(seredau排灣族) 、蘇木成(sufin阿美族) 、張漢恭、周意紋、曾淵明

舞台/服裝設計:陳紹騏

音樂設計:歌手暨樂手群

燈光設計:徐潠毅

面具設計:張偉來

舞臺總監:吳蒙其

舞監助理:吳彥霆

技術統籌:High Light藝術創造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

節   目   資   訊

演出時間 /共3場次
2017/08/05(六) 14:30
2017/08/05(六) 19:30
2017/08/06(日) 14:30

演出地點 /
松山文化創意園區 1號倉庫 ( 110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

演出票價 /
一般票 NT.500元
85折早鳥票 NT.425元(6/27 18:00起~ 2017/07/10中午12:00止,7/10 12:01起恢復一般票價) 
孩童票 NT.100元(孩童票恕無享早鳥優惠)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

協辦單位 /花蓮縣玉東國中、花蓮縣德武國小

入場訊息 /
觀眾席採自由入座,演出前30分鐘開放入場
本演出不開放6歲以下孩童入場,6歲-12歲孩童如欲觀賞,請選購孩童票,一人一票入場

 

購 票 方 式 說 明

  1. 本節目網站購票不限會員購買,建議購票前可先加入會員,以便進行購票流程,可於會員"設定"中的"報名預填資料"先行存檔「姓名」、「E-mail」和「手機」,可減少購票時間快速進行下一步。
  2. 為了確保您的權益,強烈建議您,在註冊會員或是結帳時填寫的聯絡人電子郵件,盡量不要使用Yahoo或Hotmail郵件信箱,以免因為擋信、漏信,甚至被視為垃圾郵件而無法收到『訂單成立通知信』。
  3. 訂單成立通知信可能因其他因素未能寄達,僅提供交易通知之用,未收到訂單成立通知信不代表交易沒有成功,又或是刷卡付款失敗,請於付款期限之內再次嘗試刷卡(即便收到銀行的授權成功的簡訊或電子郵件),若訂單逾期取消,則表示訂單真的沒有成立,請再重新訂購。一旦無法確認於網站上的訂單是否交易成功,請至會員帳戶的"訂單"查詢您的消費資料,只要是成功的訂單,皆會顯示您所消費的票券明細,若查不到您所訂購的票券,表示交易並未成功,請重新訂票。
  4. 本節目也可在全家FamiPort購票。
  5. KKTIX系統沒有固定的清票時間,只要消費者沒有於期限內完成付款,未付款的座位就會陸陸續續釋放出來,消費者可隨時留意網頁或是機台是否有釋出可售票券張數。
  6. KKTIX網站購票:
    • 無限購張數
    • 付款方式:信用卡(VISA/MASTER/JCB)
    • 取票方式:電子票券、全家取票(手續費每筆$30/4張為限,請於全家便利商店繳納給櫃臺)
    • KKTIX購票流程圖示說明 請點我
    • 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取票說明 請點我
  7. 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購票:
    • 無需加入會員,每筆訂單限購4張
    • 無法自行選位,自由入座
    • 付款方式:僅接受現金
    • 取票方式:付款完畢直接於全家便利商店櫃臺現場取票,免手續費
    • 全家便利商店店鋪查詢 請點我
    • 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購票流程圖示說明 請點我
    • 於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列印繳費單後,需在10分鐘內在該店櫃檯完成結帳,若無法在時間內完成結帳取票,訂單將會被取消,原本購買的座位將釋回到系統中重新銷售。
    • 於全家便利商店之購票動作皆於結帳取票後方能保證座位,請注意單憑列印繳費單無法保證其座位。

 

注 意 事 項

  1. 退票需酌收票面金額10%手續費,開演前10日起即不接受退票(不含演出當日),請詳閱KKTIX退換票規定
  2. 請勿於拍賣網站或是其他非KKTIX正式授權售票之通路、網站購票,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若發生演出現場無法入場或是其他問題,主辦單位及KKTIX概不負責。
  3. 若有任何形式非供自用而加價轉售(無論加價名目為代購費、交通費、補貼等均包含在內)之情事經查屬實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逕向警方檢舉。
  4. 一人一票、憑票入場,五歲(含)以下孩童不得入場,滿六歲以上需購票入場,票券視同有價證券,請妥善保存,如發生遺失、破損、燒毀或無法辨識等狀況,恕不補發。任意塗改、影印或套印、掃描複製票劵,均屬無效票。
  5. 如遇票券毀損、滅失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依「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七項「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之入場機制:主辦單位應提供消費者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時之入場機制並詳加說明。」之規定辦理,詳情請洽KKTIX客服中心。
  6. 場內嚴禁拍照、攝影、錄音,不得攜帶相機、攝影機、錄音器材等入場,以及禁止於演出中使用行動電話。若有前述情形發生,將請您立即刪除本演出現場的相關檔案資料。若屢勸不聽,為避免影響演出進行,將請您離場。
  7. 請務必注意演出當日恐會有包含觀眾席在內的全場攝錄影,並有上傳至公開頁面、電視頻道等的可能性。一旦購票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得就該演出進行中為全程攝錄影,並同意就該全程攝錄影所涉及其個人肖像權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得於電視、廣播及網站等進行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即作為內外部參考紀錄用途,且得於各種媒體、媒介上無償並無限次數使用。
  8. 館內全面禁菸、檳榔,且禁帶外食及飲料(瓶裝礦泉水除外)進入會場。
  9. 本節目禁止攜帶任何種類之金屬、玻璃、寶特瓶容器、雷射筆、煙火或任何危險物品。
  10. 敬請衣著整齊得體。
  11. 請妥善保管自身財物,若有遺失或毀損,主辦單位與會場方皆不負擔保管責任。
  12.  現場舞台視線若有不良(在未公告的視線不良區域外),必須在開演10分鐘內向現場工作人員提出。經工作人員判定如確認為視線不良區位者,將視情況調整區位;若無區位可以更換,消費者得辦理全額退票。若無提出者,視同同意該區位安排。
  13. 主辦單位基於安全等因素考量,於入場前主辦單位有權檢查隨身行李、箱包等,若有不適宜的物品,購票者應依主辦單位之建議處置(如現場自願拋棄,或者交由他人託管等)。若屢勸不聽,為避免影響演出進行,將請您離場。
  14. 若無法服從工作人員的指示及警告,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其入場及退場。若因違反以上注意事項,所要求的退費及其他衍生費用將一概不予補償。
  15. 活動會場為公開場所,建議購票前親自確認會場後再考慮購買。購買票券後視同暸解會場狀態,恕無法接受因會場原因(如環境音、裝潢感受等)而要求退費、補償、任何公開與私下形式道歉等一切損失賠償之主張。
  16. 若遇有器材設備故障等各類原因,恐會造成活動上的暫停或觀賞不便,購票者不得據此要求相關賠償。
  17. 購票者同意若因颱風等因素有礙活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活動。
  18. 活動因故提早終止、延期或未舉辦時,購票者同意遵循主辦單位所公告退換票辦法辦理,逾期辦理視同放棄。購買者亦不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償交通費、住宿費等一切費用。
  19. 購票者同意,若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等因素有礙活動進行或有變更內容之需要時,主辦單位得變更或取消活動。
  20. 若因違反以上注意事項,所要求的退費及其他衍生費用將一概不予補償。
  21. 若購票者對於本契約內容有任何疑義,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tw.theshiner@gmail.com,我們將於上班時間立即為您處理。
  22. 各表演場館各有其入場規定,請持票人遵守之,遲到觀眾需遵守館方管制。
  23. 購票前請詳閱注意事項,一旦購票成功視為同意上述所有活動注意事項,並對於本契約內容業已充分瞭解,則視為業經過一日以上之審閱期間。若無法服從工作人員的指示及警告,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其入場及退場。